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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  
涉税事项
发布日期:2019-11-22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什么有时候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发金额?

学校所有个人所得税均采用学校代扣代缴的方式,即从学生、教职工、校外人员的应发金额中扣除,因此会存在实发金额小于应发金额的情况。

 

学生和校外人员收入是如何计税的?

按照劳务税累计计税依据:

税前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时,计税依据 = 税前劳务报酬 – 800

税前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时,计税依据 = 税前劳务报酬 × 0.8

应纳税额 = 计税依据 ×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

税后劳务报酬 = 税前劳务报酬 - 应纳税额

        (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见下表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

级数

应纳税所得额

税率(%

速算扣除数

1

不超过20000元的

20

0

2

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

30

2000

3

超过50000元的部分

40

7000

 

 

在职教职工的收入是如何计税的?

在职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计税,即所有的工薪和劳务所得合并计税。

    工薪和劳务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  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。

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:

累计预扣缴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(含工资收入及酬金)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(保险公积金等)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

每月应缴税额=累计预扣缴应纳税所得额*预扣税率-速算扣除数-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
 

个人所得税税率表

(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)

级数

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

预扣率(%

速算扣除数

1

不超过36000元的

3

0

2

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

10

2520

3

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

20

16920

4

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

25

31920

5

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

30

52920

6

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

35

85920

7

超过960000元的部分

45

181920

 

 

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报?

只要符合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201841号)中规定的条件,都可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填报(下载方法参见财务处网站——服务指南——“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填写方法”)。

 

离休和退休教职工的收入是如何计税的?

离退休人员的国家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,但是,返聘费等劳务性质的收入需要缴税,计算方法与在职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相同。

 

个人完税证明的取得渠道?

1)下载“北京市网上税务局(自然人)APP”,注册登录后,可导出打印“个人纳税清单”(具体操作流程见财务处网站——服务指南——“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”)。

2)携带身份证,在北京市地税所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查询、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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